《广告法》规定,这些商标名称不得使用!
公司起名 2023-04-30 16
商标起名难吗? 这些名字很好听,也很有意义。
在市场运作中,商标命名不仅起到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作用,还起到品牌推广的作用。 因此,经营者都希望自己的商标能够起到法律保护和广告宣传的双重作用。 在为商标命名时,他们也会考虑使用直白或隐喻的广告词汇。
这并没有错,只是有些企业在商标命名时“急于求成”,往往“事倍功半”。 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将受到处罚。 下面,我们列出一些同时违反《商标法》和《广告法》的被禁商标名称,供大家参考。
一、“直供”、“特供”、“独家供应”商标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具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特征或者产地产生误解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同时,《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称或者形象”。 经营者在其商标中加上“直供、特供、独家供应”等字眼,容易使消费者产生不正当的联想,误认为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国家机关推荐的、国家机关独家提供的,或者 特供等。以国家和国家机关的名义对商标进行不当宣传,容易引起公众误解。 因此,它们不受商标法的保护,用于宣传也将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
更微妙的是用拼音首字母申请的行为,如“RMDHT”(人民大会堂)、“ZXYJ”(政协用酒) 、“GYZY”(国宴用)等。即使这样的商标能够侥幸逃过商标审查员的审查,在实际使用中也会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二、使用“superlative”、“best”等商标
现在经营者不会在申请商标时加上“ 直接使用superlative、national level、best,而是变相使用含义相近的词组来套用,比如superior、ace、leading、leader、far ahead等词。 上述商标在申请时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在实际使用中也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
2018年,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打出了“瓜子二手车,成立一年,交易量已经遥遥领先”的虚假宣传口号 ”在其广告中,被罚款1250万元。
3. 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反社会良好风尚的商标
经营者在申请商标时,一般会避开明显低俗或有不良影响的商标。 “擦边儿”、“软色情”等商标会受到一些经营者的青睐,如“房贷情人”、“老司机”、“叫一只鸡”、“榴莲芒”、“吃我豆腐”、“ “零距离接触”等商标申请。上述商标均因有损社会主义公德或其他不良影响而被驳回。在实际操作中,杜蕾斯、Coconut椰汁等品牌也被罚款数万至数百 广告文案涉嫌软色情营销,罚款数千元。
四、暗示商品或服务质量和性能的商标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不得作为商品注册。 商标。”同时,《广告法》第十六条至第十七条还对药品、保健品、农作物产品、考试服务、房地产服务等作出禁止性规定或者暗示性宣传。
“缺少明显文字”是商标申请中比较常见的情况。 经营者往往希望自己的商标能够让消费者一眼就认出商品或服务的内容,喜欢在上面加上“药易买”、“检测容易”、“工程容易”等暗示品质和服务优越的词语。 》、《今日宝》、《24小时速愈》、《中草药精华》、《排毒王》、《落笔通》、《惠山珍》、《租车无忧》等
诚然,此类商标可以让消费者一眼识别商品或服务的内容,具有品质优良、服务优良的含义,但此类文字缺乏创造性,不能作为商标申请垄断进行垄断。 一些经营者还特别“执着”,即使商标注册不成功,他们仍以此为宣传口号。 殊不知,这极有可能成为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 实践中,此类广告行为因虚假宣传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并不少见。
一般来说,无论是申请商标冠名注册还是广告语宣传,都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需要在创造力上努力。 好的品牌,好的广告文案,往往以创意取胜,让人应接不暇。 以轻浮、哗众取宠的方式申请商标、做广告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一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仅会受到经济处罚,还会对品牌形象造成损害,最终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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